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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dmin
2019-08-09
39
问题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选项
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题考查的是一种实践中比较少见的行贿行为:在受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行贿。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有行贿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当然构成行贿罪;乙没有受贿的主观意图,本人也没有受贿行为,当然不构成受贿罪。所以A、B、C选项都是正确的。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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