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以企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协议,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至,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行准备行使抵押权。经查,甲企业仅有的一套设备已经出卖给丙公司,双方
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以企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协议,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至,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行准备行使抵押权。经查,甲企业仅有的一套设备已经出卖给丙公司,双方
admin
2013-09-26
32
问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以企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协议,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至,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行准备行使抵押权。经查,甲企业仅有的一套设备已经出卖给丙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企业将该设备交付给了丙公司,但双方约定的丙公司付款期限尚未届至。对此,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银行有权请求丙公司支付设备的价款
B、甲企业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银行有权对丙公司将支付的价款主张抵押权
D、乙银行有权对该套设备主张抵押权
答案
D
解析
乙银行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乙银行无权请求丙公司支付设备的价款,A选项错误;甲丙之间和买卖合同是正常经营活动,没有合同无效的情形,故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89条第2款的规定,动产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且已经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中丙公司虽然取得该设备,但是并没有支付价款,因此乙银行有权对该套设备而不是价款主张行使抵押权,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v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公司合并的程序。
简述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异同。
结合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浅论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制度。
物权法定原则[安徽师大2019年研;杭州师大2016年研;南京大学2015年研;南航2015年研]
论述缔约过失责任。[中山大学2010年研]
甲乙二公司订立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9月20日前向乙公司提供钢材100吨,以保证乙公司承担的建设工程按期完成。9月18日,甲公司所在地突然发生特大水灾,一直持续到10月初。在此期间,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公司说明受水灾之事。乙公司因甲公司没有按
甲医院的主治医生王某,为了救治李某,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将已死亡的张某的眼角膜移植给了李某,张某的儿子得知此事后大闹甲医院,并在乙网站散布谣言。甲医院得知后要求网站删除内容,乙网站以核实为理由延迟一周。[中南财大2015年研]请根据此案例回答以下
李某(17)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产生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用杠杆指示表测量工件时,测杆轴线与工件表面夹角α为30°,测量读数为0.027mm,求正确量值。
艺术想象力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试述各类气胸的治疗。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
(2007年真题)1949年以前,在上海成立的由共产党直接领导的出版机构有()。
读下面四国轮廓图,回答下题。有关四个国家地理事物或现象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按照某种人性的一般原则,社会生活中的人,不管其地位有多高,受的教育有多长,他的行为总是随环境而变化的。人性中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每个人实际上都有自利性情结或倾向,他们被称为“理性经济人”。下面哪一个选项不是题干所隐含的意思或能推出的结论?(
设有一高度为h(t)(t为时间)的雪堆在融化过程中,其侧面满足方程z=h(t)-(设长度单位为厘米,时间单位为小时).已知体积减少的速率与侧面积成正比(比例系数为0.9),问高度为130(厘米)的雪堆全部融化需多少小时?
Longagopeopleusedbellsmorethantheydotoday.Thepostmanwouldringahandbell(摇响手玲)whenhesenttheletters.Peoplew
Thereare______studentsinourschoo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