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阿丽是阳光公司的员工,2012年5月7日,阿丽因患重症肌无力住院治疗。2012年11月29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阿丽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阳光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关于阿丽的医疗期及待遇的表达正确的是 ( )
阿丽是阳光公司的员工,2012年5月7日,阿丽因患重症肌无力住院治疗。2012年11月29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阿丽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阳光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关于阿丽的医疗期及待遇的表达正确的是 ( )
admin
2019-05-17
60
问题
阿丽是阳光公司的员工,2012年5月7日,阿丽因患重症肌无力住院治疗。2012年11月29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阿丽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阳光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关于阿丽的医疗期及待遇的表达正确的是 ( )
选项
A、阿丽依法享有24个月医疗期
B、阿丽依法享有3个月医疗期,合同终止时阿丽的医疗期已届满
C、阳光公司停止为阿丽发放病假工资并停缴保险,符合法律规定
D、非特殊疾病医疗期不能延长
答案
B,C,D
解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2012年11月29日劳动合同终止时,阿丽的医疗期早已届满。阳光公司停止为阿丽发放病假工资并停缴保险,符合法律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uj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劳动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劳动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开出支票帮乙公司支付货款。在“用途”一栏注明“代乙付货款”。甲的行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某省交通银行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笔借款作担保并给甲公出具了担保书。之后,甲公司签发了以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
刘某拾得一金额为:10万元的银行汇票,遂私刻票据权利人印章将票据背书转让给自己的公司,然后持票向银行提示付款成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为还债向B公司背书转让了一张由C公司为出票人的经过D银行承兑的汇票,B公司将该汇票质押给E银行作为贷款担保,贷款到期后B公司未还款,E银行向D银行提示付款遭拒绝,理由是E银行并非持票人而只是质权人;且由于C公司申请承兑时涉嫌诈骗,现正接受警方调查。
杨某因盗窃其单位仓库内存放的电线,被李某告状,司法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005年5月6日杨刑满释放,杨一直想伺机报复李某。2006年10月某日,杨找到其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兄马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去打猎,想借马的枪用。民警马某
(2010年4月)(2009年4月)(2007年4月)叛逃罪,是指_______,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属于_______。
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_______。
随机试题
干扰素的本质是()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内伤头痛的病因有
下列资料中不属于多媒体素材的是________。
袁某委托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其购买一套二手房,甲公司委派房地产经纪人刘某承办该业务,袁某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刘某在执行该业务的过程中,甲公司发生了1500元的业务支出,包括广告宣传费、交通费等。然而,在房地产经纪合同有效期内,袁某
你现在只有1000元钱。但是有以下五件事情需要用钱,你怎么办?①你的父亲生病要住院。急需300元的医疗费。②你的同学说有急用,向你借300元钱。③你欠300元房租,房东已经跟你要了很多次,再不交可能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危险。
在数据库系统中,数据的完整性约束的建立需要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提供的(51)语言来实现。
第一个版本的Windows于1985年问世,它是一个具有______界面的系统软件。1987年推出了Windows2.0版本,最明显的变化是采用了相互叠盖的多窗口界面形式。
Careshouldbetakentodecreasethelengthoftimethatoneis______loudcontinuousnoise.
Websterdefinesadviceasbeing"arecommendationwithregardtoacourseofaction".Theexpression,"Ineedsomeadvice"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