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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法受理该破产申请,并指定天蓝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以下费用和债务: ①天蓝律师事务所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②宇宙公司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宇宙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法受理该破产申请,并指定天蓝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以下费用和债务: ①天蓝律师事务所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②宇宙公司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admin
2015-09-11
38
问题
宇宙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法受理该破产申请,并指定天蓝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以下费用和债务:
①天蓝律师事务所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②宇宙公司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④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⑤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则下列哪项说法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
选项
A、①、③项属于破产费用;②、④、⑤均属于共益债务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清偿优于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
C、若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共益债务,应按共益债务的比例清偿
D、若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应该终结破产程序
答案
A,B,C,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①、③项属于破产费用。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②、④、⑤属于共益债务。故A选项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43条前3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据此可知,破产费用的清偿优于共益债务的清偿,故B选项正确。C选项按比例清偿共益债务也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故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ABCD四项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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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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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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