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

admin2013-11-01  32

问题 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

选项 A、重新审理
B、退回补充侦查
C、延期审理
D、中止审理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据此,C项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mr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