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4-04-02  41

问题 以下有关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宣布王某无罪,由人民检察院将其当庭释放
B、温某由于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C、人民检察院不是执行机关,而是执行机关的监督机关
D、李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1,8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选项A错误。第217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选项B正确。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据此选项C正确。依据第211条规定人民法院是死刑执行机关,选项 D错误。因本题要求选错误答案,故选项AD当选。要注意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执行。人民检察院是监督机关,不是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监狱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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