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因个人购买房屋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范围。甲还提供了丁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奥迪轿车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若甲到期不能清偿借款,则乙可以( )。
甲因个人购买房屋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范围。甲还提供了丁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奥迪轿车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若甲到期不能清偿借款,则乙可以( )。
admin
2016-06-13
40
问题
甲因个人购买房屋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范围。甲还提供了丁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奥迪轿车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若甲到期不能清偿借款,则乙可以( )。
选项
A、直接向丙要求清偿全部债务
B、先要求丁以其奥迪车变价清偿10万元借款,不足部分再向丙要求清偿
C、只有丙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才可以向丁要求以其奥迪车变价清偿
D、请求丙清偿债务,或请求丁以其奥迪车变价清偿
答案
A,B,D
解析
本小题考查的是保证方式以及同一物上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时担保人的责任。《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W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船舶上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在仲裁案件审理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对有关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某租赁公司与某大理石厂订立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赁公司按照大理石厂的要求购买某矿山机械公司生产的花岗石开采设备一套;租赁公司将该设备出租给大理石厂使用,租期6年,大理石厂按年交纳租金。双方未就租赁期满该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作出约定。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甲向乙借款5万元,规定1年后归还,现甲的业务开发不需要这么多钱,自己提出提前还款,则: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2007年2月1日宋某在乘出租车时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遗忘在车上,被下一位乘客李某拣到。当宋某向李某要求返还时,李某称该笔记本已经在2007年2月5日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郭某。对该事件的评价正确的是:
2006年国际商会巴黎会议上通过的经修改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下列哪些选项属于UCP600修改或规定的内容?
李某与王某合伙开了一家造纸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人决定贷款,于2003年3月10日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以李某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李某于2002年10月30日已向赵某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向赵某作
设甲乙对试用期间意见不一致,甲认为试用期间为半个月,乙认为试用期间为1个月。则试用期间如何确定()。设乙在试用买卖期间内拒绝购买,其意思表示为()。
随机试题
为预防感染而应用抗生素的指征是胎膜早破超过
患者,男,70岁。右侧牙龈红肿3个月余,近日自觉牙齿松动伴疼痛。检查:右侧下颌第二磨牙颊侧牙龈红肿,溃疡1cm大小,边缘不整如菜花状,质硬,牙齿二度松动,右侧颌下淋巴结肿大。首选的处理措施是
锅炉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应小于()。
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社会营销观念是要做到()的统一。
某公司拟采购一批零件,价值5400元,供应商规定的付款条件如下:立即付款,付5238元;第20天付款,付5292元;第40天付款,付5346元;第60天付款,付全额。一年按360天计算。要求:(1)假设银行
(2015年卷二第73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行政复议终止?
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大的青铜器是司母戊大方鼎,它重675公斤。()
老子说:“胜人者有利,自胜者强”,你怎么看?
收入效应
在软件开发中,需求分析阶段产生的主要文档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