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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简答26)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2006年简答26)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admin
2019-03-15
34
问题
(2006年简答26)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选项
答案
(1)事由:被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以内犯新罪,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以及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 (2)法律后果:①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没有违反人民法院的禁止令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④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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