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共同犯罪中教唆犯的认定。

admin2013-08-09  25

问题 试论共同犯罪中教唆犯的认定。

选项

答案(1)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具体而言,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人。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 (2)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包括: ①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即所谓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应是明确的,即他知道自己在教唆什么人犯罪和犯什么罪。没有明确的故意内容,不能成立教唆犯;无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更不能成立教唆犯。 ②在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通常表现为采取怂恿、诱骗、劝说、请求、收买、强迫、威胁等方式,唆使特定的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至于教唆行为是否实际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和决心,被教唆人是否实行了被教唆的犯罪,不影响教唆犯的成立。 (3)教唆犯不同于教唆行为。并非所有的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都属于共同犯罪中的教 唆犯,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以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当依据该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定罪处罚,不能适用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 (4)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包括: ①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但实际上,教唆犯一般起主要作用,一般按主犯处罚,但不排除其所起作用确实较小而按从犯处罚的可能。 ②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形通常称为教唆未遂。教唆未遂是可罚的,说明我国刑法上的教唆行为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 ③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却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此外,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教唆人属于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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