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其中提到,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现象,加大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去年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827人

admin2021-01-18  48

问题 2015年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所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其中提到,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现象,加大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去年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827人,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查办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职务犯罪252人。
    当前,刑罚执行特别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客忽视的问题和漏洞,突出表现为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中的“有权人”“有钱人”,减刑幅度大、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等。为此,自去年3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活动中,检察机关出台了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建立了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备案审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进一步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依法查办了一批刑罚执行领域的大案要案,特别是重点查办与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重大监管事故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地惩治了刑罚执行领域的腐败问题。
    结合上述材料。谈你对司法平等原则的理解。

选项

答案严格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为了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必须遵循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司法责任原则以及司法公正原则。司法平等原则是现代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1)在我国,司法平等原则具体地体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它是指各级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行使司法权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有何差别,也不论其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何不同,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的特殊和差别。 (2)司法平等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对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无论是对“有权人”还是“有钱人”,定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就是法律;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对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也同样须以法律为根据,除此之外的任何法外因素都不能作为适用依据。 (3)司法平等原则还要求公检法机关对于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平等、公平地对待,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公民个人,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对于任何违背公平原则的现象和行为,都必须严厉打击。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现象,加大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对执行不当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予以监督纠正并依法收监执行,查办与之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等就是维护司法平等原则最好的体现。 (4)司法平等原则是我国司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惩治司法腐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尊严和统一,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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