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业务。201 2年10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糕点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41200元。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饼干,含税销售额共计164800元,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回80%的货款,其余货

admin2014-01-19  30

问题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业务。201 2年10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糕点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41200元。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饼干,含税销售额共计164800元,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回8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11月11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80000元,销售饼干时支付运费5000元、装卸费30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1800元。 (4)从某面粉厂购进一批面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000元、增值税税额136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食品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选项 A、17088.71
B、6240
C、18798.71
D、6640

答案B

解析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41200÷(1+3%)×3%+164800×80%÷(1+3%)×3%+61800÷(1+3%)×2%=6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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