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201l年一法专一第16题)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201l年一法专一第16题)
admin
2019-05-29
27
问题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201l年一法专一第16题)
选项
A、物上代位性
B、追及性
C、排他性
D、不可分性
答案
A
解析
物权均具有排他性和追及性。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和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主要表现在一物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同一一物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用益物权、同一物上设立两个以上担保物权时依先后顺序确定效力。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转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追及效力不是绝对的,也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等代位物上,其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我国《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毁、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之整体主张权利,即使只有部分债权没有实现,权利人也可以就全体抵押物主张权利。据此,A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L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个体工商户甲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
根据民法的规定,壹基金属于()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2015年2月20日前还款,由丙作为保证人。到期后甲未还款,乙于7月20日起诉甲,要求甲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乙的胜诉判决于8月25日生效,但因甲没有履行能力导致无法执行,乙便于8月31日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本案说法正
甲以一辆豪华跑车作为抵押物向乙借款100万元。后甲无法清偿借款,该跑车亦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毁损,并获得保险金120万元。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
试论我国物权法的物权法定原则。
2017年11月1日,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甲公司以价值300万元的写字楼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且按照银行要求由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2018年1月1日,甲公司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将
随机试题
腰骶部脊髓受损时,排尿功能障碍表现为
A.切除修复B.错配修复C.光修复D.重组修复细胞内最重要的修复机制
目前多数认为,肾性血尿的变形红细胞应
A.支架移位B.义齿变形C.咬合增高D.气泡E.模型折断热处理后出盒过早将会出现
男性,27岁,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骨盆环3处骨折,伴多个脏器损伤,入院后出现烦躁、面色苍白、脉搏加快、少尿等表现。行尿道修补术后,尿管留置时间应为约
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严禁把()用于党内。
在思维活动中,善于严格地分析思维材料并且精细地检查思维过程的一种思维品质是思维的()
Time"talks"intheAmericancultureand,forthatmatter,inmanyothercultures.【C1】______itsaysiscrucialinourrelations
Takingamultivitaminaroundthetimeofconceptionmayhelpwomenlowertheirriskofdeliveringlow-birth-weightbabies,anew
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