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向乙公司订婚纱一件,约定9月30日以前交货,以供甲10月1日结婚之用,结果,乙公司由于订单安排差错,10月2日向甲交货,甲拒绝收货,要求解除合同。则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甲向乙公司订婚纱一件,约定9月30日以前交货,以供甲10月1日结婚之用,结果,乙公司由于订单安排差错,10月2日向甲交货,甲拒绝收货,要求解除合同。则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dmin
2009-03-14
36
问题
甲向乙公司订婚纱一件,约定9月30日以前交货,以供甲10月1日结婚之用,结果,乙公司由于订单安排差错,10月2日向甲交货,甲拒绝收货,要求解除合同。则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有权解除合同
B、甲无权解除合同
C、婚纱按甲的要求定做,甲拒绝收货,应与乙各承担婚纱成本的一半
D、甲以乙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
2,4,8
解析
合同解除与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并列为债的消灭原因。我国《合同法》第93、94条分别规定了合同的协议解除与合同的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条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通常,因为合同的债务人延迟履行债务并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但是当债务的延迟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本题即属于此种情况,甲为结婚用订婚纱一件,因为乙的履行在婚期之后,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以甲可以解除合同,对制作婚纱的费用不承担责任。A项正确,BC项错误。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主要是以补偿性为主,并且是对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非违约方不得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为理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若违约方的行为确实损害了非违约方合同以外的利益,给非违约方造成了精神损害,非违约方可以通过请求违约方承担侵权责任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I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20万元、3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40万元;丁以其一项高新专利技术出资,作价10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20万元、3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40万元;丁以其一项高新专利技术出资,作价10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
某食品公司与某农业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从事食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协议内容为:(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食品公司以货币出资,金额200万元,另外以某食品商标作价300万元,研究所以新型食品加工专利技术出资,该技术作价,500万元(有评估机构
2005年1月,某县财政局干部张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后被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刑满释放后申请再审,2010年5月高级法院经审理宣告张某无罪。2011年3月,张某申请国家
某市质检局在对辖区的超市进行质量检查时,发现一超市的存货严重过期,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给予该超市1000元的行政罚款。问题:简易程序的制度价值何在?
2008年3月15日,李某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在村旁河道内用马车采砂石。3月29日,县水利局发现了此种情况,责令李某停止采砂,并处以300元的罚款,同时没收了李某的马车。李某不服,于4月5日向市河道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县水利局处罚的决定。4月1
十恶重罪中直接侵犯家庭伦常秩序的犯罪有哪几项?
认识错误
随机试题
QT900--2的硬度范围在()HBW。
社区连续性服务
患者男,30岁。近1周突然兴奋,躁动不安,伤人毁物,晚问不眠,称有人要抓他、要害他。患者意识清晰,无神经系统阳性发现。下列治疗药物中应首先考虑
下列哪项不属于输血的目的
对开发区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要分类确定开发区可能发生的固体废物总量,可采用()的方式预计固体废物的发生量。
在波士顿矩阵中,市场占有率低,业务增长率高的业务是()。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内容是()。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时效的表述错误的有()。
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即:( )。
下列选项中,没有错别字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