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
admin
2015-09-30
26
问题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选项
答案
(1)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乙以妻子丁的名义在原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以及上述贪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3)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挪用出来汇给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但是,丙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帮助甲、乙实施了贪污行为,所以,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从犯)。(4)丁将26万元取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丁也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因为丁取出26万元时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既不是帮助分赃,也不是行贿,因而不成立犯罪。丁对自己名义的干股知情,并领取贿赂款,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从犯)。(5)戊作为回报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让丁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Q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经营策略应当尽量实现程序化。管理学家西蒙把决策的动态过程进行了划分,包括()。(2008年多项选择第4l题)
企业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票,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资本运营模式称为()。(2008年单项选择第24题)
(2008年单项选择第36题)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可转让信用证只可以转让()次。
按照投资资金的流向,投资可以分为()投资。
劳动合同按其期限可分为()。
某公司2009年度利润总额为1.350万元.财务费用为400万元,净利润为880万元,管理费用为800万元,该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某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总资产为1500万元,流动资产为1000万元,流动负债为500万元,总负债为800万元,存货为400万元,则该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的关系是()。
2005年7月10日王刚大学毕业,到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聘用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从2005年7月11日开始,试用期内每月工资为2000元,期满后月工资3000元,奖金根据个人销售业绩而定。王刚高高兴兴干了几个月,到了2006年2月11日,王
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大兴公司多收的5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随机试题
下列存储器中存取周期最短的是
由掌骨头和近节指骨底构成的关节称
自2008年1月1日起,清明、端午、中秋节纳入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体现了国家对我国传统节日的重视。追根溯源,下列选项中与这种珍惜亲情、渴望相聚情结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是()。
依法治教的重点是()
简述教育的概念。
阅读《水乡行》一诗,把后面诗句依次填入下面横线上最恰当的一组是:水乡的路,水云铺;进庄出庄,_______。鱼网作门帘,挂满树;________。榴火自红,柳线舞;________。要找人,稻海深处:一步步,踏停蛙鼓。蛙声住,水上起暮雾;儿童解缆送
监理合同自(29)开始生效。
阅读以下说明,回答问题1~问题5,将解答填入对应的解答栏内。[说明]在Linux环境下使用的FTP服务器软件主要有Wu-FTP、NcFTP和ProPTP三种,其中Wu-FTP是目前最流行的一种免费FTP服务器软件,某单位就使用该软件架设
Thoughthisapparatusisexpensive,thepatientagreedtouseitaftertheoperationbecauseitcould______thepain.
Manycriticsconsiderthatfarmorestressisplacedonachievementsinathleticsthanintheacademicsphere.We’retoldtha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