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代位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关于代位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20-12-30
31
问题
关于代位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第三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对抗债权人
B、只有在债务人实施积极侵害债权的行为时,债权人才可以主张代位权
C、对于债务人取得的养老金,债权人不可以主张行使代位权
D、代位权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
答案
A,C,D
解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次债务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有关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代位权只能适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形,对于积极危害债权的,债权人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对养老金不能行使代位权。债的保全制度包括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C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该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50万元。同时,该分公司还以自己的名义为丙公司的1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生三子甲、乙、丙。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根据张某的遗嘱,甲、乙、丙三人经协商后,甲继承了存款,乙继承了电视,丙继承了旧家具。不久,李某向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于张某的借条,乙将电视还于李某,下列选项中的说法哪些
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架钢琴送给其学生乙。甲去世时,乙正在美国留学,1年后乙从美国回来,才知道甲已经去世,又过1年后,才知道甲曾立有将钢琴送给乙的遗赠。乙能否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钢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罗美与皮亿是军校同学,毕业后经人撮合结婚,皮亿是非文职军人,罗美是文职军人,二人都是团级以上干部,但不在同一住所地。五年后,因感情破裂,罗美提起离婚,可能由下列哪些法院管辖?()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一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一篇文章,署名甲、乙、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妨害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的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33题)
随机试题
编制装配工艺规程时需要哪些原始资料?
Excel对图表______。
女性,60岁。2个月来反复发作夜间入睡时胸骨下段疼痛,性质呈刺痛、烧灼样,向后背、胸部、颈部放射,持续30分钟以上,坐起后症状可有减轻,偶在饱餐后1小时左右发生,口含硝酸甘油无效。既往有高血压、胃病史,否认糖尿病史。父有冠心病史。该患者发作性胸痛最可能
油田伴生气各成分含量(体积分数)如下:CH4=80.1%、C2H6=9.8%、C3H8=3.8%,C4H10=2.3%、N2=0.6%、CO2=3.4%,则油田伴生气中扣除惰性气体后的纯可燃气体部分中各燃气成分的体积分数为()。
关于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计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以某个狭窄的购买者群体为焦点,通过为这个小市场上的购买者提供能够比竞争对手更能满足购买者需求的有特色定制产品或服务,以战胜竞争对手的业务层战略是()。
学生不是空着脑袋走进教室,教学不能无视学生的经验,而是将其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这是______学习理论的学生观。
某班委会五人分工,分别担任正、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体育委员,其中甲不能担任正班长,乙不能担任学习委员,则不同的分工方案有多少种?
在一次商业谈判中,甲方总经理说:“根据以往贵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有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我公司蒙受了损失,希望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乙方总经理说:“在履行合同中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按合同规定可退回或要求赔偿,贵公司当时既不退回产品,又不要求赔
【1】【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