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以下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
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以下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
admin
2022-03-15
28
问题
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以下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
选项
A、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
B、仲裁协议签订地
C、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人住所地
D、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2条第2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的不同之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B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2011年卷三70题)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2009年卷三94题)
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72题)
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29题)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73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2009年卷三78题)
丁某于2005年5月为其九周岁的儿子丁海购买一份人身保险。至2008年9月,丁某已支付了三年多的保险费。当年10月,丁海患病住院,因医院误诊误治致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32题)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32题)
居民甲经主管部门批准修建了一排临时门面房,核准使用期限为2年,甲将其中一间租给乙开餐馆,租期2年。期满后未办理延长使用期限手续,甲又将该房出租给了丙,并签订了1年的租赁合同。因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48题)
随机试题
以下属于C类IP地址的是_________。
下列关于胸骨角的描述,正确的是()
前牙反耠骨型分类,骨骼Ⅲ型是
A.局部蔓延B.血道扩散C.完全愈合D.不完全愈合E.淋巴道扩散动物机体抵抗力较强,且经适当治疗,多数急性炎症局部的结构和功能均可恢复常,此情形炎症结局最可能是
某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
以下对于社会技术支持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的叙述中,不正确的说法是()。
某企业所处行业缺乏吸引力,企业也不具备较强的能力和技能转向相关产品或服务时,较为现实的选择是采用()。
背景资料:安徽省铜陵市辖三区一县,总人口73万。全市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孤老共2398人,占全市人口的3.3%0。2006年,全市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已超过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人均达到2200元,城市“三无”人员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年人均补助
关于交换式局域网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PASSAGEONEWhatdoweknowabouttheauthor’sfamilyasWitnessesaccordingtothepassa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