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

admin2014-11-19  44

问题 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

选项

答案(1)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就是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既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也包括各项具体职权之间的制约,例如不同级别的审判权之间的制约。法治与国家权力的结构及运行方式、限度等问题的关系十分密切。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分工和有效地制约。 一个国家由谁来掌握统治权,政权机构如何组织,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按照什么原则和规则来运转和行使,社会各种力量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参与政治生活等,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按法治要求对国家权力所进行的分工,通常是根据职能的不同,把国家机关划分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三种类型。之所以必须强调这种分工,是因为法治的目的在于利用法律的刚性特点实现“规则之治”,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维护社会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既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也包括各项具体职权之间的制约,例如在审判活动中审判员和书记员之间的制约等。权力制约对于实现依法治国、贯彻依法办事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要保证一种职权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就必须借助另一种职权的制约和督促。 让权力之间互相监督,是维护法的权威、保证国家权力的执行者不违背法律的有力措施。这一点也为西方法治国家的实践经验所证实。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机关执掌着大量日常公共生活的组织指挥权能,代表公权力,通过各种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干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活动,行政权力行使的广泛性、主动性和强制性、单方面性等都使得对行政权的约束成为法治的重点。 (2)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在立法上的表现就是要求:第一,坚持立法的合宪性、法制统一原则,即在行使立法权时要以宪法为根据,同时保证各立法主体和立法对象统一协调,这实际上是对立法权的制约;第二,要坚持民主性原则,即立法过程要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内容、程序都要有民主性、科学性,民主性的过程就是对立法权的制约和限制。 (3)从执法的角度看,就是要求要坚持依法行政,这又称合法性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执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行政机关执法的最高准则。其含义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全部行政管理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使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完全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具体来说,第一,执法的主体合法。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及其职权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越权违法,越权无效。第二,执法的内容合法。执法活动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的,采用的具体方式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三,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 (4)从司法的角度看:第一,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和法律适用的偏差。 第二,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同时,要认识到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包括司法权力),会导致腐败。对司法权的监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其次,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因此,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司法机关也有义务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再次,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和约束是通过司法制度中的一系列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最后,司法权也要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舆论的监督。这些种类广泛的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行使司法权,并防止司法权的滥用等司法腐败现象和行为。 第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Ay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