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第43题)

admin2017-06-13  34

问题 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第43题)

选项 A、《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
B、《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高要求
C、《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在我国海南省设有住所的非该公约缔约国国民
D、对于在北京农展馆举行的农业产品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我国给予临时保护

答案D

解析 《巴黎公约》是保护工业产权的重要的世界性公约。该公约确定的优先权制度,并不是对一切工业产权均适用,而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故A项错误。
    该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不是对成员国商标保护的最高要求,而是最低要求,B项说法错误。
    《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公约缔约国的国民,也包括在缔约国设有住所的非缔约国国民。故C项错误。
    《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对于在本国内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给予临时性保护。我国是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遵守公约的规定。我国对在农产品国际展览会上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给予临时性保护的做法是正确的,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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