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6年单选1)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
(2006年单选1)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
admin
2019-03-20
30
问题
(2006年单选1)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
选项
A、属地管辖原则
B、普遍管辖原则
C、保护管辖原则
D、属人管辖原则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据此,普遍管辖原则是依据国际条约对有关国际犯罪的刑法适用原则,适用该原则不受犯罪发生地、犯罪受害人和犯罪人国籍的限制。本题表述的情形即为普遍管辖原则,选B项。本题表述中,案件并非发生于中国领域内,不适用属地原则,不选A项。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不适用属人原则,不选D项。被害人不是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不适用保护原则,不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7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请分析没收财产的执行程序?
《刑法》第260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属于()罪状。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乙调离后,又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经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自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正确的是(
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下列关于聚众犯罪说法正确的是()。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
自然人参与合伙关系,不可以用()出资。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超声造影的反射源是
下列不属于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全身器官损害的表现的是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机制是
一男孩,5岁。发热39.5℃,咽喉肿痛,咳嗽,鼻塞流涕,头痛,面部和耳后有针头大小的丘疹,部分融合呈砖红色,或片状斑丘疹。诊断为麻疹初起,属风热外束肌表,宜选下列何组药物治疗
矩形基础A顶面作用着竖向力N与水平力H;基础B的尺寸及地质条件均与基础A相同,竖向力N与水平力H的数值和作用方向均与基础A相同,但竖向力N与水平力H都作用在基础B的底面处,比较两个基础的基底反力(平均值、最大值pmax及最小值pmin),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
从功能角度分析,机器由哪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有何功用?
2011年,“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开始在某省全面推广。该省残联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实施方案”》“量体裁衣”包括人户调研、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四个环节。人户调研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基层残疾人
下列关于进程的叙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IEEE在1980年2月成立了局域网标准化委员会(简称为IEEE802委员会),专门从事局域网的协议制定,形成了称为______的系统标准。
打开VisualFoxPro“项目管理器”的“文档”选项卡,其中包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