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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王某抢劫李某一案,李某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某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王某抢劫李某一案,李某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
2009-03-15
24
问题
某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王某抢劫李某一案,李某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赵某回避
B、申请本案人民陪审员丁某回避
C、申请证人梁某回避
D、申请书记员汪某回避
答案
1,2,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第3l条规定:本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刑诉法解释》第23条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上述规定很容易选出A、D两项。B项中本案人民陪审员属于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属回避范围之内。C项中的证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回避主体。证人由于知晓案件情况,由其本身的性质决定其有不可替代性,不能成为回避的主体,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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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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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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