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林某自2006年1月1日起承包一家位于市内的国有招待所,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后的招待所经济性质不变,承包期为3年,每年上交承包费50000元,经营成果归承包者,承包缴纳的各项税款(包括附加)均由林某负责。2007年2月初,林某到地方税务局报送了所得税纳税申报
林某自2006年1月1日起承包一家位于市内的国有招待所,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后的招待所经济性质不变,承包期为3年,每年上交承包费50000元,经营成果归承包者,承包缴纳的各项税款(包括附加)均由林某负责。2007年2月初,林某到地方税务局报送了所得税纳税申报
admin
2013-12-25
34
问题
林某自2006年1月1日起承包一家位于市内的国有招待所,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后的招待所经济性质不变,承包期为3年,每年上交承包费50000元,经营成果归承包者,承包缴纳的各项税款(包括附加)均由林某负责。2007年2月初,林某到地方税务局报送了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有关纳税资料。资料显示:2006年招待所收入2100000元,营业成本1200000元,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15500元,期间费用800000元(其中包括30名员工的工资460000元以及林某的工资30000元,未超过当地政府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亏损15500元。2007年7月地方税务局对招待所进行税收检查,发现该所在2006年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客房收入200000元未入账。
(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80000元全部计入了费用(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为60000元)。
(3)期间费用中包括广告支出50000元,市容、环保、卫生罚款30000元,业务招待费40000元。(林某取得的工资收入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见表7—1。
要求:
(1)计算林某2006年应补(退)的各种税款及教育费附加。
(2)依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出林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1)①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如下: 补缴的营业税=200000×5%=10000(元) 补缴的城建税=10000×7%=700(元) 补缴的教育费附加=10000×3%=300(元) ②补缴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利息费用多扣除=80000-60000=20000(元) 广告费用多扣除=50000-2100000×2%=8000(元) 市容、环保、卫生罚款30000元不能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多扣除=40000-2100000×0.5%=29500(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700-300+20000+8000+30000+29500-15500=261000(元) 或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100000+200000-1200000-(115500+10000+700+300)-(800000-20000-8000-30000-29500)=261000(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61000×25%=65250(元) ③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100000+200000-(115500+10000+700+300)-1200000-800000-86130-50000+30000-1600×12=48170(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48170×30%-4250=10201(元) (2)林某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处理程序及结论如下: 偷税数额=10000+700+300+86130+10201=107331(元) 应纳税额=115500+107331=222831(元) 偷税数额÷应纳税额×100%=107331÷222831×100%=48.17% 因林某的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在30%以上且偷税数额超过了10万元,构成了犯罪。首先由税务机关追缴林某所偷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未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然后交司法机关对其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zx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公司法解释四》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代表诉讼中由股东提起诉讼的说法,错误的有()。
优先股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到限制,一般情况下,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下列情形例外的有()。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汇票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清偿的款项有()。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
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2020年)2015年5月20日,甲公司以自有的一辆机动车作为抵押向乙公司借款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次日,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7月5日,甲公司将该机动车送到丙厂修理,丙厂修理后多次要求甲公司支付修理费用,未果。同年8月17日,丙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
经营者集中达到法定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督总局申报,该法定标准包括()。
下列不属于判断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依据的因素是()。
同一财产向两人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教育起源于()。
中医的宗气是指
双壁钢围堰拼焊后应进行焊接质量检验及()。
李某放假回老家,在乘坐客运汽车的途中,被车窗外飞进的一块小石头击中左日艮球,当场出血,被送往就近医院治疗,但因伤情严重导致失明。李某要求运输公司赔偿,但运输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李某的伤是外来的原因造成的,运输公司没有过错。如果李某属于经承运人许可搭乘
America’seconomyiscertainlyinatenderstate.Butthepessimismofthepresidentialslanging-matchmissessomethingvital.L
下列各组类型声明符中,含义相同的一组是()。
E
Jonny:Hey!I’mjustpracticingTaiChi(太极).Wouldyouliketojoinme?Peter:Iknownothingaboutit.Isitdifficult?Jonny:
•YouwillheartheChairmanoftheBusinessBroadcastingCommitteeofatelevisioncompany.Heisaddressingameetingofthec
Alltheroomsonthesecondfloorhavenicely_____carpets,whichareincludedinthepriceofthehou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