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一批货物从日本运往中国某港口。由于近港运输,2010年1月21日,货物比提单提前到达目的港。2010年1月22日,Y公司称自己为收货人,并用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了货物。2010年1月26日,付款并取得正本提单的J公司前来提货,但承运人由于已将货物交给了Y公司
一批货物从日本运往中国某港口。由于近港运输,2010年1月21日,货物比提单提前到达目的港。2010年1月22日,Y公司称自己为收货人,并用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了货物。2010年1月26日,付款并取得正本提单的J公司前来提货,但承运人由于已将货物交给了Y公司
admin
2014-04-26
32
问题
一批货物从日本运往中国某港口。由于近港运输,2010年1月21日,货物比提单提前到达目的港。2010年1月22日,Y公司称自己为收货人,并用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了货物。2010年1月26日,付款并取得正本提单的J公司前来提货,但承运人由于已将货物交给了Y公司。无法向J公司履行交货义务。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J公司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B、J公司可以要求承运人与Y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承运人就J公司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但可以享受赔偿责任限制
D、J公司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为由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2年,自承运人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答案
A,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A选项正确。 《规定》第11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B选项正确。《规定》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第4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故本题中,承运人不能享受赔偿责任限制。C选项错误。《规定》第14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为由提起的诉讼,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因此D选项“两年”的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23题)
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于2012年9月招聘职工,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乙大专仍未毕业,但托人提前制作了某大专的毕业证;丙是大专毕业。俩人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服务期限为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两
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主体中,不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根据法律和宪法。下列选项中哪些事项应由全国人大决定?()
关于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下列哪一项的表述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是我国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
李某是A省C镇国光食品厂厂长,国光厂系李某个人投资、个人经营的私营企业,效益良好,其产品获得多次奖励。2005年,C镇企业管理局发布通知.免去李某国光厂厂长职务,同时任命张某为厂长及法人代表,此举遭到李某和国光厂职工的抵制,张某上任后,感觉企业发展无望,遂
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区公安局。请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区公安局在接待甲时,正确的做法有:()
2009年4月30日,李某与邓州市元庄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元庄水库承包合同。2009年4月,南阳药业公司开始生产。2009年7月7日,邓州市渔政管理站接到李某报称其所养的各种鱼类发生大面积死亡的现象.即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拍照、清点,并对鱼死亡的原因进行排查,后出
随机试题
速度调节器在系统________变化及系统转速偏差________时起调节作用。
有关肺源性心脏病的描述,错误的是
研究人员设计了这样一个实验,他们从实验鼠体内收集了神经细胞并且将它们植入到家鼠大脑内。实验鼠的寿命大约只有18个月,而家鼠的寿命是它们的两倍。研究人员发现,当家鼠死亡的时候,从实验鼠植入的神经细胞仍然存活。以下哪项可以作为上述实验的结论?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特别风险)实施总体应对和进一步审计程序,请对以下事项作出判断。
凡年满()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一周岁。
在下列项目中,()不属于政府购买。
如果一个瓶内的东西可以被安全地喝下,那么这个瓶子就不会被标为“毒品”,所以,既然一个瓶子没被标为“毒品”,那么它里面的东西就可以被安全地喝下。以下除了哪项外,都犯了与上述论证同样的错误?
一个医生在进行健康检查时,如果检查进行得太彻底就会使病人感到不适,并且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费朋。如果检查进行得不够彻底又有可能错过一些严重的问题,因而给病人一种虚假的安全感。对医生来说要确切地判定检查应该进行的彻底程度是困难的。凶此,一般对病人来说,当他们
Asthecloudsdriftedawayanevenhigherpeakbecame______totheclimbers.
Itcostthepatient£1000aweektokeepin______ca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