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23题)

admin2013-11-07  40

问题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23题)

选项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答案B

解析 本题C和D选项比较容易排除,主要难在A和B选项。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据此,选项CD错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他们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对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既是固定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方式,同时也是对讯问过程的固定。它是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还是属于视听资料,关键是看其以什么进行证明及证明什么问题。如果是通过以录音录像固定下来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作出的供述或辩解证明案件事实,它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如果是以录音录像固定下来的讯问过程的情况证明讯问过程是否合法,它就属于视听资料。根据本题给出的条件,被告人对其在侦查中曾作出供述这一事实并不否认,他提出的问题是讯问过程不合法。因而,本题中的“录音录像”是为了证明侦查讯问的过程是否合法,这里的争议和待证事项是侦查讯问的过程是否合法。因此,它属于视听资料。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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