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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C公
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C公
admin
2022-04-18
38
问题
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C公司并未就其债权向A公司提出清偿要求,因此不能直接判断其债权能否获得清偿。人民法院驳回异议,于8月12日受理破产申请。管理人接管A公司后,在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项:
(1)2013年6月,D公司向甲银行借款80万元,借期1年。A公司以其设备为D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D公司未能偿还。经A公司、D公司和甲银行协商,A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但尚有14万元未能清偿。
(2)2013年9月,A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期6个月,E公司为此提供保证担保。2014年2月2日,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
(3)2013年11月,F公司向A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30万元。A公司交货后,F公司一直未付款。获悉人民法院受理针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F公司以16万元的价格受让了G公司对A公司的32万元债权。之后,F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其受让G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就破产申请提出的两项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2)甲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14万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3)对A公司提前偿还乙银行借款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4)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其受让G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A公司就破产申请提出的第一项异议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A公司就破产申请提出的第二项异议不成立。因为任何债务不能执行都说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就均有权申请其破产。 (2)甲银行不能将尚未得到清偿的14万元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因为破产企业(A公司)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向原主债务人(D公司)求偿,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且A公司仅为抵押人,并非借款人。作为抵押人,其仅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向甲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3)对A公司提前偿还乙银行借款的行为,管理人无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除外。A公司与乙银行的债务到期时间为2014年3月(即破产申请受理前到期),A公司于2014年2月2日提前清偿时,距破产受理日已经超过6个月,管理人无权请求撤销。 (4)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其受让G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F公司取得G公司对A公司的债权的时间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不得抵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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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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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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