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
【案情】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
admin
2018-07-03
16
问题
【案情】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
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选项
答案
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租赁合同的解除、转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据此,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次承租人李某可通过代付租金和违约金,对抗出租人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Y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前卫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有无管辖权?赵明能否向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前卫区人民法院要求合作区公安分局于2003年1月14日以前提交答辩状是否合法?为什么?
李六能否在诉讼中代为放弃权利?如果原审法院以原审合议庭成员对案情熟悉为由,让他们在再审中继续审理此案是否合法?
[案情] 2003年2月,张一出资5000元委托其弟张三在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上建房五间。同年5月,房屋建好后,本案原告李四、李三夫妇见无人居住,愿以5万元高价买下这五间房屋。张三见有利可图,便背着其姐,私下同李四、李三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万隆公司由A公司、B公司、自然人梁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万隆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万隆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地方?
案情:A公司、B公司、自然人梁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万隆股份有限公司,万隆公司共发行股票300万股,A公司持有万隆公司50万股份,B公司持有万隆公司40万股份,梁某持有万隆公司20万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万隆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该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或借款展期届满后30日内,杨某不履行债务的,典当公司有权将房产收归已有”是否有效?为什么?公证机关的公证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关该怎样处理该公证文书?
案情:2002年1月15日,某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张永平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如通道狭窄、消防器材上堆放货物。对此,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工作人员作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限7天改进,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理意见,张永平当
案情:湖南省甲地警察赵某在火车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余某有可疑迹象,遂上前查问,余某闪烁其词,赵某更是起疑,于是将余某带到派出所,余某起初一直保持沉默,经一再审讯,余某终于供述自己本是湖北省乙地人,曾于Io年前在湖北省丙地犯了奸杀张女一案,8年前在湖北省丁地
案情:被告人章某,男,汉族.1963年12月生。1993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8年7月刑满释放。现为某市一酒店承包人。章某所承包的酒店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市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
随机试题
在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体内,最早出现的抗原抗体系统是以下哪项
期货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可以将所借入的次级债务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计入( )。
运营活动,是指投入一定的资源,经过一系列多种形式的变换,使其价值增值,最后以某种形式的产出提供给社会的过程。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不属于运营活动的是()。
(2016年卷一第90题)北京市的甲公司拥有一项发明专利权,深圳市的乙公司未经甲公司的许可,制造了该专利产品,并在上海市进行公开销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是减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础工作。
论当代中国法的适用的原则。
Recentresearchfromanimalbehavioristssuggeststhat"asthecrowflies"shouldnolongerbetakentomean"theshortestdista
PASSAGEONEWhat’sthefiercestcompetitionamongthecountriesaspiringfortheirfinancialhubs?
Manytheoriesconcerningthecausesofjuveniledelinquencyfocuseitherontheindividualoronsocietyasthemajorcontribu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