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2003年2月,张一出资5000元委托其弟张三在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上建房五间。同年5月,房屋建好后,本案原告李四、李三夫妇见无人居住,愿以 5万元高价买下这五间房屋。张三见有利可图,便背着其姐,私下同李四、李三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案情] 2003年2月,张一出资5000元委托其弟张三在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上建房五间。同年5月,房屋建好后,本案原告李四、李三夫妇见无人居住,愿以 5万元高价买下这五间房屋。张三见有利可图,便背着其姐,私下同李四、李三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admin
2008-12-16
39
问题
[案情]
2003年2月,张一出资5000元委托其弟张三在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上建房五间。同年5月,房屋建好后,本案原告李四、李三夫妇见无人居住,愿以 5万元高价买下这五间房屋。张三见有利可图,便背着其姐,私下同李四、李三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此五间房屋以5万元价格卖给李四、李三夫妇,买卖成立后,不得反悔,如果出了问题,由张三负责。同年8月,原告夫妇搬人此房居住,安装了水管,建了厕所,一间房搞了棚楼,安了两副门扇。房屋出卖后,被告始终未告知第三人。 2004年2月,张一回原籍探亲时,发现自己的房屋被弟弟卖掉,很生气,责令其赶快追回。张三找原告夫妇协商多次未果,张三便找了几个人将东院墙拆毁。原告以房屋买卖契约为凭,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保护所有权。法院受理后,通知第三人张一参加诉讼。第三人认为原告、被告之间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她的所有权,要求宣告买卖行为无效,尽快追回房屋。
[问题]
选项
答案
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双方的意思表示已经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合同。
解析
对于第一、二、三个问题,被告张三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未经所有人授权允许,擅自将房屋出售给李四、李三夫妇,属于非所有人非法处分他人财产的侵权行为。原告李四、李三夫妇在购买该房时并不知被告没有所有权,是善意的,但原、被告之间签订合同后,并没有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当认定原告、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成立,但屑效力待定,并未产生转移房屋产权的法律效果。《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本身已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未得到权利人的事后追认,也未发生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之情形,故属效力待定合同。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是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故李四、李三夫妇无所有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I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水渍险和平安险均承保的范围应当包括()
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形有()。(2008年多项选择第53题)
依照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的行为应定为玩忽职守罪
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是法律的()作用。
如果B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甲公司的仲裁申请,并向乙公司发出书面的仲裁通知,但乙公司拒绝提交书面答辩,并在确定的开庭审理之日没有出席,此时会对仲裁程序有何影响?()。如果B市只有一个仲裁委员会——B市仲裁委员会,则该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
如果B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甲公司的仲裁申请,并向乙公司发出书面的仲裁通知,但乙公司拒绝提交书面答辩,并在确定的开庭审理之日没有出席,此时会对仲裁程序有何影响?()。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产生了争议,甲公司向B市仲裁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下列问题。在本案中,
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以每3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从中获利5000元,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某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时,工作人员王某、李某、张某滥用职权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扣押封存该厂胶片带成品通知书。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出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厂不能履
随机试题
(2020年荣成)下列表述中属于个人本位论观点的是()
书写再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时,全部改判的,第一项应当写为
以解除政府管制的改革方式来实现的行政发展模式又叫()
Nine-year-oldLouisPasteurrushedintothelittlehouse,hisfacewhite."Mother!"hecried."Amaddoghasbittenmyfrien
A.解磷定B.二巯基丙醇C.增加底物浓度D.增加酶浓度E.降低底物浓度可解除有机磷化合物对羟基酶抑制的是
30岁经产妇,妊娠26周以前经过正常,随后腹部迅速膨隆,出现腹部胀痛、呼吸困难和下肢浮肿,于妊娠29周来院。查宫底在剑突下3横指,腹围100cm,胎位触不清,胎心听不清,隐约触到胎动。本例腹部迅速膨隆的原因是
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国,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被称为()。
A、 B、 C、 D、 D每一行中含有“B”字母的图形在下一行中旋转180°,注意第一行圆中有B,旋转180°后,位置变化看不出来。
A、 B、 C、 D、 C
ItisoftendifficultforvisitorstounderstandAmerica’slackofdesireforprivacy.Theyarenotanationorwalledgarde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