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09-11  7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B、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起诉
D、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权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应诉管辖制度,即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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