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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真题)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要件。
(2012年真题)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要件。
admin
2019-07-11
34
问题
(2012年真题)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要件。
选项
答案
留置权,是指已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并以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成立要件是: (1)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合法占有动产是留置权成立的基础条件,占有丧失,留置权消灭。 (2)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债务到了履行期限,留置权才成立。 (4)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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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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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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