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dmin
2018-09-01
30
问题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选项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保证。保证期间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存续期间,亦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7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民办小学教师乙是夫妻。甲、乙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300万元。甲、乙拒绝说明财产来源。一审中,甲交代300万元系受贿所得,经查证属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有人认为,只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取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请运用物权法的一般原理对此加以辨析。
周某在日常生活中被称大家称之为“白富美”,其在非洲旅游时与当地的一位黑人导游搭肩拍照,并放在自己的博客上。后来发现该照片被某杂志使用,并配之以“咖啡伴侣”“跨国恋人”的文字说明。周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此照片后也议论纷纷,周某深受困扰。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行使期限是自侵占之日起()
下列关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明知”的含义是什么
案情:自2010年起,甲‘纠集乙、丙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组成“天龙会”组织。甲在当地称王称霸,成立了一个建筑材料租赁公司,该地区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高价租用他们的建筑材料,否则甲就会派人恐吓。甲让丙制造了两支猎枪,并常带在身。甲等人与另一团伙双龙帮因抢夺地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表述是()。
随机试题
A.单体酶B.寡聚酶C.结合酶D.多功能酶由于基因融合,形成由一条多肽链组成却具有多种不同催化功能的酶是
患者,男,40岁。行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术后,为了解反映肢体远端血运情况,护士应观察的体征不包括()。
干筛法、水筛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某I类建设项目拟建在某温泉保护区内,污水排放量为100m3/d,污水水质简单,该项目评价工作等级为()。
无粘结预应力筋外包层材料严禁使用()。
【资料】某餐饮企业2015年11月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现场消费餐饮营业收入200万元,其中包括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收入10万元;(2)取得熟食外卖收入50万元;(3)内设卡拉0K厅取得收入5万元,其中包
【材料1】毛泽东同志毕生最突出最伟大的贡献,就是领导我们党和人民找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为古老的中国赶上时代发展潮流、阔步走向繁荣昌盛创造
竹子清丽俊逸、挺拔凌云的姿质令风流名士们沉醉痴迷,_____________。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植物专谱——戴凯之的《竹谱》正是在这种风气下以韵文的形式诞生的。①对竹啸吟终日不辍者亦有之②一时间,闻有好竹即远涉造访而不通名姓者有之③这一时期,文人雅士赋
简析义和团的“扶清灭洋”口号。
初诊的目标就是通过获取以下哪项资料,并与患者进行交流协商,共同制订出全面、合理、符合原则的治疗方案()。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