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机械厂(甲方)扩建一动力车间,工作项目共有A、B、C、D、E、F、G、H等内容。通过招标,最终确定由某安装公司(乙方)中标,承建动力车间的改造。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如下事件:

admin2017-10-25  33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机械厂(甲方)扩建一动力车间,工作项目共有A、B、C、D、E、F、G、H等内容。通过招标,最终确定由某安装公司(乙方)中标,承建动力车间的改造。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8月16日。工程开工后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原有设备搬迁拖延,甲方于8月17日才提供全部场地,影响了A、B两项目的正常工作时间,使该两项工作开始时间延误了2d,并使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6、8个工日,C项目未受到影响。
   事件二: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D项目使用的某种机械于8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8月29日才进场,造成D项目实际工作时间增加1d,多用人工7个工日。
   事件三:在E项目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d,多用人工14个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
   事件四:在F项目施工时,因甲供材料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施工增加用工6个工日,其他费用1 000元,并影响H工序作业时间延长1d,窝工24个工日。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无机动时间,其余工作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问题:
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试简述其理由。

选项

答案(1)事件一:因为施工场地提供的时间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上,所以对于工作A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工作B位于非关键线路上,且未超过其总时差,故不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赔偿,但可以提出费用补偿;工作C未受影响,所以不必提出工期和费用的赔偿要求。 (2)事件二:乙方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租赁设备晚进场属于乙方应承担的风险。 (3)事件三: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影响是属于甲方责任,所以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但是由于工作E所耽误的时间未超过其总时差,不对总工期造成影响,所以即使提出工期补偿要求,甲方也应不予补偿。 (4)事件四: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事件应当索赔,并且H工作处在关键线路上,故应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费用增加甲方应予补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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