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汽车制造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价格50万元。乙厂如约将汽车运至甲公司所在地时,甲公司其他董事及股东以公司章程中“因公司规模较小,每名董事对外所签订合同,如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的规定为由认为张某擅自订立购车合同属于

admin2013-08-14  42

问题 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汽车制造厂订立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价格50万元。乙厂如约将汽车运至甲公司所在地时,甲公司其他董事及股东以公司章程中“因公司规模较小,每名董事对外所签订合同,如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的规定为由认为张某擅自订立购车合同属于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而主张合同无效,并拒绝收货拒付货款。乙厂对甲公司章程规定并不知晓。则张某所订合同的效力为(    )。

选项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法定代表人超越内部授权的行为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4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不得以其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除非第三人明知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否则该行为有效。故本题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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