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在一饭店酗酒闹事,砸碎饭店内玻璃及餐具。后经朋友劝说,张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李某、赵某值勤到店里,李某对张某又推又打,欲将张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张某跌倒,头撞在暖气片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张某之父向某公安局提出行
张某在一饭店酗酒闹事,砸碎饭店内玻璃及餐具。后经朋友劝说,张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李某、赵某值勤到店里,李某对张某又推又打,欲将张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张某跌倒,头撞在暖气片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张某之父向某公安局提出行
admin
2015-04-28
19
问题
张某在一饭店酗酒闹事,砸碎饭店内玻璃及餐具。后经朋友劝说,张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李某、赵某值勤到店里,李某对张某又推又打,欲将张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张某跌倒,头撞在暖气片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张某之父向某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那么,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以什么赔偿方式赔偿?( )
选项
A、公安局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B、公安局应当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C、公安局应当支付医疗费及张某之父申请赔偿的车旅费
D、公安局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答案
A
解析
考查国家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法》第34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9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不是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海默病的临床鉴别要点的是
男,52岁,近2个月来大便次数增多,有肛门坠胀感及里急后重,大便变细,常有黏液血便,经抗生素治疗症状可缓解。但不久又复发,且呈进行性加重。术后可不追加化疗的条件是
青年李某,右下腹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经医师检查、检验,当即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对其施行阑尾切除术。手术情况正常,但拆线时发现伤口愈合欠佳,有淡黄色液体渗出。手术医师告知,此系缝合切口的羊肠线不为李某人体组织吸收所致,在临床中少见。经过近1个月的继续治疗,李
关于手足口病的描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有利、公正B.权利、义务C.廉洁奉公D.医乃仁术E.等价交换属于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的是
癔症性痉挛和癫痫大发作,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鉴别要点的是
1997年冬,某地发生流行性乙型肝炎,在各责任报告人中,某乡医生李某报告了第1例。其他各地的责任报告人相继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报告人报告传染病疫情的机关是
以下不属于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是
因严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刑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违法犯罪行为是
海南省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7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按年交付租金,并约定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海南省丙银行出具担保函,为甲公司提供担保。后
随机试题
试述福利国家的实质。
引起自发性气胸的常见病因有
无并发症的胃大部切除术后,病人的体重比术前减轻
下列哪种疾病存在抗基底膜区抗体
重度贫血的血红蛋白浓度是()
证券公司的监事会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下属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有()。
新城区开发房地产具有的不利条件有()。
一、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
变动成本
Ausefuldefinitionofanairpollutantisacompoundaddeddirectlyorindirectlybyhumanstotheatmosphereinsuchquantiti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