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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摩托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摩托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摩托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摩托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0-06-20
24
问题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摩托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摩托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摩托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摩托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答案
A,C,D
解析
《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由此,动产质权也适用善意取得,即符合:(1)以设定质权为目的,质权人已占有了动产;(2)出质人无权处分该动产;(3)质权人善意取得对该动产的占有。本题丙取得质权符合上述条件,故A项正确,B项错误。依上引《物权法》第217条可知,本题中摩托车毁损、灭失,甲应向乙承担责任,故C项正确。《物权法》第215条第1款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丙造成摩托车毁损、灭失,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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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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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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