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admin2017-05-25  37

问题 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中国政法大学199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选项

答案《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据此,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里指的是全部犯罪嫌疑人及全部犯罪事实,不能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也不应遗漏犯罪事实。司法实践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犯罪事实已经查清:①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②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③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④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中的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客观存在,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这是对证据质的要求;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3)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不能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4)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符合审判管辖的规定。即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序性要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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