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
admin
2018-05-10
38
问题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35题)
选项
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可以先行调解。本案属于相邻关系纠纷,法院在审理时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没有突破审判程序,而且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民事诉讼始终,所以也没有违反依法裁判原则。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调解审判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进行。本案中法院邀请村委会主任做工作,并邀请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朋友参加调解是合法有据的,并不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也不违反辩论原则。
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民事诉讼中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也是处分原则的具体内容。因此,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中互相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并没有违反处分原则,相反正好体现了处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选项D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参加调解,有利于促成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本案中,法院在调解时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声望的老人参加,体现了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7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2012年试卷三第52题)
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三第61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3题)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目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21题)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57题)
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7题)
甲公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A国的企业,于2012年8月1日向A国在牛奶产品上申请注册“白雪”商标被受理后。又于2013年5月30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白雪”商标,核定使用在牛奶、糕点和食品容器这三类商品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试
随机试题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2011年第42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转移性钙化的是
不属于产前诊断对象的是
(2007年)25℃,在[Cu(NH3)4]SO4水溶液中,滴加BaCl2时有白色沉淀产生,滴加NaOH时无变化,而滴加Na2S时则有黑色沉淀生成,以上实验现象说明该溶液中(KS为溶度积常数)()。
下列租赁行为,应当按照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有()。
佛教于________传入中国,道教在________产生。
社会生产总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其中()。
在教师职业价值实现结果的评价上,要实现“三个面向”,即面向未来、()。
IEEE754单精度浮点格式表示的数中,最小的规格化正数是()。
Theperiodofadolescence,i.e.,theperiodbetweenchildhoodandadulthood,maybelongorshort,dependingonsocialexpect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