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
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
admin
2015-04-23
25
问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54题)
选项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答案
A,B,C
解析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22条第1款的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可知,乙丙公司之间成立,了保证合同,乙为债权人,丙为保证人。
选项AB考查丙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根据《担保法》第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可知,在丙与乙未就保证范围进行约定的情况下,丙应当对甲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全部债务开始为10万元货款,后因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价值2万元的菊花茶因经过硫磺熏蒸而无法饮用。根据《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可知,甲可以要求乙相应减少价金,此时甲乙之间的全部债务变更为8万元,丙应当在8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丙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8万元。因此,选项A中,如果丙公司在知道乙公司交付货物部分不符合约定主合同债务可变更为8万元的情况下,仍然向乙公司付款10偿,因为丙公司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只有8万元,也只有在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才享有追偿权,据此,选项A正确。同样,选项B中,如丙公司在不知道乙公司交付货物部分不符合约定主合同债务可变更为8万元的情况下,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时,乙公司对于超出保证责任范围的2万元的取得属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获利,而致丙公司受损,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乙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据此,选项B也正确。
选项C考查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的问题。《担保法解释》第35条仅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并未明确规定主债务超过时效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问题。法学理论对此有不同看法,但通说认为此时应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情形,因为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应与主债权分别计算,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若连带保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在一般保证以及已过诉讼时效的连带保证的情形下,不应允许保证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提供的担保函明确写明:“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根据《担保法》第17条的规定,丙的保证方式应为一般保证,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保证人仍然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的,事后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据此,选项C正确。
选项D考查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放弃先诉抗辩权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的问题。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先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仍没有得到全部满足时,债权人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的财产,即保证人仅仅承担补充责任。根据民法学的理论实务,因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与否均不会影响到债务人的实体利益,故保证人即使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仍应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据此,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K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赵某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要约的有:()。本案中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下列哪些海事诉讼案件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甲家正在施工;邻居乙因身体不好正在家休养,看到甲家很忙碌就说,我来帮忙吧。甲说,不用了,人手已经够了,你需要休息。后来,乙看到邻居都来帮忙,非常不好意思,于是还是到甲家来帮忙了。乙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小孩丙推倒,致其骨折;后飞起的铁属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对
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丙、丁四个企业于2006年2月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净资产为600万元。2006年4月6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作出下述3个决定: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了丁企业的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
关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甲出国考察,其妻乙生活在国内,甲在外国起诉与妻离婚,乙得知后,也向国内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饲养的一只狗在乙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丙饲养的一只狗,行人丁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受伤严重。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三第70题)
随机试题
撰写编者按应注意的事项包括()等。
法洛四联症
女,8岁,左前臂肿块约8cm×6cm大小,质软,呈青紫色,边界不清可压缩,诊断为女,25岁,背部皮下肿块约2cm×1cm大小,边界清,中央有小黑点,诊断为
以下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某居民企业2013年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
设备零件在受到()作用时产生疲劳损伤。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问题。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云南昭通消防支队鲁甸县大队不断延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触角,积极动员全县乡镇派出所民警投入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一线中,全面筑牢夏季消防安全防线。该消防大队近一周工作记录如下表所示:当派出所民警在为广大
2005年5月份全国基本型乘用车的产量是()。与2005年同期比较,2006年前5个月销量增幅最大的车型是()。
Perhapsallcriminalsshouldberequiredtocarrycardswhichread:Fragile;HandlewithCare.Itwillneverdo,thesedays,to
遵义会议的历史意义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