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一2—39,单)

admin2014-02-24  49

问题 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一2—39,单)

选项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解析 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合理行政原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主体要平等对待当事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也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而影响其决定。(3)符合适当比例,即行政机关要为实现正当的行政目的而采取手段;为某一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应以对行政目的实现有利和必要为限度,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各种手段中,应当选择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最小的手段、措施。   
其中,比例原则又包括三方面的要求:(1)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3)损害最小,是指在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例如,某市一商厦因扩建需要,将商厦大楼加高了5层,从而遮挡了该市的重要标志性建筑——该市历史博物馆,城建部门遂下令该商厦拆除。此时,城建部门的拆除命令,就涉及是否符合适当比例的问题。假如加高后的商厦大楼只要拆除其最高处的两层,就可以避免对历史博物馆的遮挡,则城建部门要求其拆除这两层即可达到目的,而没有必要要求其将增加的5层建筑全部拆除。如果城建部门要求该商厦将增高的5层全部拆除,就涉嫌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发现,A、C两项的错误之处在于,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原则下的一个子原则,而非权责统一原则或是合法行政原则的要求。   
B项的错误之处在于,比例原则主要适用于裁量行政而非羁束行政,羁束行政是指立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方法、手段等条件作出严格规定,行政机关采取时基本没有选择余地的行为;裁量行政则是立法给予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有裁量余地的行为。在羁束行政的情况下,只需要用合法行政,判断行政行为是否有法律授权,是否严格依照法律实施即可。例如,在征税的问题上,只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确定的税率征收即可。这里不存在比例原则的适用空间。比例原则只是适用于在合法的限度内,行政机关有一定选择余地的行为。   
对于D项,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本身即属于实质行政法治。它要求的即是行政活动在合法的限度内,还需要符合一些实质的正义标准。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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