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于2019年9月到10月为张某装潢房屋,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2次付款,9月支付2 500元,10月支付6 500元。已知综合所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 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超过3 000元至12 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

admin2020-12-16  26

问题 余某于2019年9月到10月为张某装潢房屋,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2次付款,9月支付2 500元,10月支付6 500元。已知综合所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 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超过3 000元至12 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余某提供装潢劳务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370
B、510
C、515
D、690

答案B

解析 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纳税。装潢房屋两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一次收入。
余某提供装潢劳务应纳个人所得税=(2 500+6500)×(1-20%)×10%-210=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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