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收取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关于收取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2-02
45
问题
关于收取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B、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
C、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处分财产的一种方式
D、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使用财产的一种方式
答案
A
解析
收取孳息属于收益,收益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之一。收取孳息属于所有权人收益财产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占有、使用、处分财产的方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i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请根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清偿抵充的表述,正确的是()。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有()。
甲公司的员工王某被劳务派遣至乙公司工作,在乙公司工作期间,王某在执行乙公司工作任务时造成丙损害,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对丙的损害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是()。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被告人,蔡某,男,32岁,原系国有企业的采购员;杜某,女,28岁,某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蔡某于2000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02年10月,蔡某又起意强奸厂里的同龄女青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杜某商量,由杜某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
21岁的胡某和19岁的王某,一天下午在集市闲逛,发现一只猪在街边躺卧,胡某便对王某说:“去逗逗它!”王某便拿起一石头向猪砸去。猪被砸中后负痛跃起向前猛冲,这时一60岁老太太在街上行走,见猪冲她过来就急忙躲闪,将路边一陶瓷摊推翻,损失价值1400元的陶瓷瓶,
随机试题
A.CMVB.A/CMVC.SIMVD.PSVE.PEEP能降低肺内分流量,纠正低氧血症的是
A.面色晦暗,双颊紫红,口唇发绀B.表情淡漠,反应迟钝,呈无欲状态C.眼裂增大,眼球突出,目光闪烁,呈惊恐貌D.面色苍白,颜面水肿E.面色潮红,兴奋不安,口唇干燥典型二尖瓣面容的特点是()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其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预售商品房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哪项不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采用弹性预算法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业务量计量单位的选择非常关键,自动化生产车间适合选用机器工时作为业务量的计量单位。()
下列有关全面质量管理含义的叙述正确的是()。
在如今浅阅读盛行的时代,一边是快餐式、碎片式阅读的轻松,一边是慢读、细读的沉重,经典自然免不了有点_________的味道。就阅读是一种学习、一种对自我的提升而言,浅阅读并不是真正的阅读,长久沉浸在浅阅读的习惯之中,也只会让人离那些最好的书籍愈来愈远。然而
【S1】【S9】
【B1】【B5】
Whichonebelowistrueaccordingtothenews?
Inafamilywheretherolesofmenandwomenarenotsharplyseparatedandwheremanyhouseholdtasksaresharedtoagreater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