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dmin2017-05-08  34

问题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是谁?
    (2)如何理解第2项规定?
    (3)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本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赔偿义务主体是与无过错方形成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本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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