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CT国际申请体系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以下哪些职能?

admin2018-10-29  37

问题 在PCT国际申请体系中,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以下哪些职能?

选项 A、受理PCT国际申请
B、负责PCT国际申请的公布出版
C、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
D、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制定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

答案A,C,D

解析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9条“主管受理局”之19.1“在哪里申请”(a)规定,除(b)另有规定之外,国际申请应按照申请人的选择,(i)向申请人是其居民的缔约国的或者代表该国的国家局提出;或(ii)向申请人是其国民的缔约国的或者代表该国的国家局提出;(iii)向国际局提出,而与申请人是其居民或者国民的缔约国无关。《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负责受理中国国民,或者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提出的国际申请,并按照条约、条约实施细则和条约行政规程的规定对该国际申请进行检查和处理。故选项A正确。
    《专利合作条约》第21条“国际公布”之(1)规定,国际局应公布国际申请。故选项B错误。
    《专利合作条约》第16条“国际检索单位”规定,(1)国际检索应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该单位可以是一个国家局,或者是一个政府间组织,如国际专利机构,其任务包括对作为申请主题的发明提出现有技术的文献检索报告。……《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局作为国际申请的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应当按照条约、条约实施细则、条约行政规程以及专利局与国际局依照条约第十六条第三款签订的协议的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国际检索。故选项C正确。
    《专利合作条约》第32条“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之(2)规定,受理局(指第31条(2)(a)所述的要求的情形)和大会(指第31条(2)(b)所述的要求的情形)应按照有关的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与国际局之间适用的协议,确定一个或几个主管初步审查的国际初步审杳单位。《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局作为国际申请的主管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应当按照条约、条约实施细则、条约行政规程以及专利局与国际局根居条约第三十二条签订的协议的规定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故选项D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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