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基于下列哪些理由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dmin2010-10-09  47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基于下列哪些理由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选项 A、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B、主要证据不足
C、违反法定程序
D、滥用职权

答案A,B,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可见,人民法院基于A、B、C、D选项所述理由都可以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特别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可见,以C选项所述理由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限制,故C为错误选项。由于没有其他例外规定,则以A、B、D选项所述理由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均应遵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A、B、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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