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2日,A电脑设备生产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信息配件公司 (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向A公司提供某种型号的电脑配件若干台,总价款为480万元,违约金为总价款的2%计9.6万

admin2009-02-15  32

问题 2004年8月22日,A电脑设备生产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信息配件公司 (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向A公司提供某种型号的电脑配件若干台,总价款为480万元,违约金为总价款的2%计9.6万元,货物验收后一周内付清货款。同时,为保证合同履行,B公司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10%的定金计48万元,并由第三人就A公司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事项提供保证。对于B公司先行支付定金的要求,A公司表示愿意接受,并于次日支付了48万元的定金;对于要求由第三人提供担保事宜,A公司提出找其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对此表示同意,并与A公司的分公司签订了书面的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分公司保证A公司履行与 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公司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由其承担连带责任。
   2004年12月26日,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电脑配件交付给A公司,并经A公司验收入库。但是,2005年1月4日B公司接到A公司的信函。内称:由于B公司交付的电脑配件内部质量存在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交付的电脑配件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公司严格履行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尽快付清货款。至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A公司未向B公司支付货款。2005年2月 26日,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为:(1)要求判令除A公司已经支付的定金归B公司外,A公司还要支付货款480万元并承担9.6万元的违约金;(2)要求A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法院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的电脑配件不存在质量问题,A公司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原因是其生产的该型号电脑配置不合理,积压过多,产品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决定停止生产该型号的电脑。另外,A公司的分公司并没有取得A公司的对外担保书面授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已不需要该种型号的电脑配件而退货,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2) B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金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 A公司的分公司在本案中是否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1) A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因为B公司已经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A公司交付了电脑配件,并且其交付的货物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A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B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货款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B公司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金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本案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约定了2%的违约金,A公司又支付了10%的定金,定金合同已经生效,那么B公司应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3) A公司的分公司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只有在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情形下,在其授权范围内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本案A公司的分公司在未经书面形式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与B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其与B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A公司的分公司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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