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周老太自年轻时丈夫去世后,就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周老太年老体弱,两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周老太伤心至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周老太一次性支付赡养
周老太自年轻时丈夫去世后,就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周老太年老体弱,两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周老太伤心至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周老太一次性支付赡养
admin
2013-05-03
42
问题
周老太自年轻时丈夫去世后,就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周老太年老体弱,两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周老太伤心至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周老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万元。周老太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
B、应当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周老太就分家析产问题另行起诉
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答案
8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82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Q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春节将至,甲学校决定为教职工分发福利,同乙贸易公司签订了购买500台热水器的合同。乙公司遂同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由其将热水器运到甲学校。热水器运到后,乙公司进行了安装调试,认为合格后,甲学校付款完毕。可是春节过后,教师丁在洗澡的过程中,热水器发生了漏
《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试分析条款规定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马俊2001年去世,其妻张桦200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问。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200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200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刘某(累犯)、张某、李某伙同谢某(15岁)四人预谋到某市纸箱厂抢劫。2001年3月31日晚7时许,四人携砍刀、钢管窜至纸箱厂,翻墙进入职工宿舍区。谢某先到工人孙某所在的宿舍打听厂里是否发了工资,在得知未发工资后,与其他人离开现场。问:刘某等人的行为是犯罪预
简述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假借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双方商定房价50万元,乙方先行支付5万元,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表弟”乙。赠与协议经公证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50万元,乙在协议签订后3
《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分析该法条并举例说明。[北大2011年研改编]五被告是否都要
随机试题
常见症状的自我药疗A、地西泮B、乳果糖C、黄连素D、苯丙哌林E、对乙酰氨基酚功能性便秘
三棱针的针刺方法一般分为点刺法、散刺法、刺络法、挑刺法四种。()
【2003年第131题】在地震区采用钢框筒结构时,下列所述的哪一项内容是合理的?
聚丁烯管(PB)的缺点在于()。
在进行获取现金能力分析时,所使用的比率包括()。Ⅰ.营业现金比率Ⅱ.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Ⅲ.现金股利保障倍数Ⅳ.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下列各项中,企业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是()。
行政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是()。
一、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
Everyyeartelevisionstationsreceivehundredsofcomplaintsabouttheloudnessofadvertisements.However,federalrulesforbi
______withthegreathitonthestockmarket,thesufferingsoftheinvestorsareworth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