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5年真题)甲医院误将患者乙的左肾切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 )。
(2015年真题)甲医院误将患者乙的左肾切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 )。
admin
2020-12-28
20
问题
(2015年真题)甲医院误将患者乙的左肾切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 )。
选项
A、精神损害
B、后续治疗费用
C、护理费和交通费
D、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答案
A,B,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据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1)常规赔偿。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②误工费;③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2)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①残疾赔偿金;②残疾生活辅助具费;③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造成死亡的赔偿。①丧葬费;②死亡赔偿金。根据上述归纳,选B、C、D项。《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精神损害也属于人身损害。本题表述中,患者乙遭受人身损害,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身体上的疼痛,因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精神损害。可见,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O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说法正确的是
甲将电脑租给乙使用,然后甲又出售给丙。由于电脑的租期未满,甲无法取回电脑,甲于是将请求返还电脑的权利转让给丙,则丙取得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式称为()。
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情形不包括()。
甲婚后购买一房屋,与妻乙共同居住。由于房顶漏雨,甲请某建筑公司予以修理。修理后,甲一直未支付维修费。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5岁之子与乙6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的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2016年简答53)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2010年真题)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随机试题
A.股骨干中上段骨折B.股骨下段骨折C.腓骨颈骨折D.胫腓骨中段骨折引发骨筋膜室综合征最多的骨折是
男,70岁,牙龈上有一水疱,疱壁较厚,色灰白,有时溃破。镜下可见上皮基底层下疱,病损部位的上皮全层剥脱,结缔组织内有大量淋巴细胞浸润,免疫病理显示上皮基底膜区有翠绿色的荧光带。病理诊断为
甲欲出卖自己的一套位于海淀区学院路的商品房,由于自己工作十分紧张,没有时间,遂与乙订立了居间合同,由乙代为寻找买主。关于这个居间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运输企业进行设备购置,现有两种型号的运输设备可供选择。两种运输设备效益相同,耗油量不同,基准折现率6%。其他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按照费用效果分析遵循的原则,关于两个备选方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设主串长为n,模式串长为m(m≤n),则在匹配失败的情况下,朴素匹配算法进行的无效位移次数为(30)。
结果为逻辑真的表达式是______。
Periodicallyinhistory,therecomeperiodsofgreattransitioninwhichworkchangesitsmeaning.Therewasatime,perhaps10,
Yousayheworkshard,sohedoesand______.
Fourgirlswenttoschooleverydaybytaxi.Oneday,therewasatest(测试)inthemorning.Thegirlsdidn’twanttotakethete
Atleasthowmanypeoplehavediedafterliposuc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