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将电脑租给乙使用,然后甲又出售给丙。由于电脑的租期未满,甲无法取回电脑,甲于是将请求返还电脑的权利转让给丙,则丙取得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式称为( )。
甲将电脑租给乙使用,然后甲又出售给丙。由于电脑的租期未满,甲无法取回电脑,甲于是将请求返还电脑的权利转让给丙,则丙取得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式称为( )。
admin
2019-02-28
51
问题
甲将电脑租给乙使用,然后甲又出售给丙。由于电脑的租期未满,甲无法取回电脑,甲于是将请求返还电脑的权利转让给丙,则丙取得电脑所有权的交付方式称为( )。
选项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
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该题表述的情形属于指示交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c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2012年一专一第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2015年一专一第2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这一解释属于()。(2008年多选21)
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诈骗罪的有()(2017年一专一第45、2017年一法专一第25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构成必要要素的有()。(2011年真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2008年多选25)
脱逃罪的主体不能包括( )。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
甲成立口碑公司,专门从事互联网有偿发帖、删帖业务。某日,名为“去伪存真”的网友在网上发帖揭露某国有企业领导刘某贪污国有资产,刘某拿钱请甲帮忙删除该帖子,甲照办。在删除帖子后,甲联系到“去伪存真”告诉他,刘某后台很硬,如果不拿钱消灾的话刘某就会让公安局把他抓
(2017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债?(2)本条规定的债的发生原
随机试题
存下列不同类型的处理机上做向量运算:D=(A+B)×C,向量长度均为4,每个周期的时间为10ns。分别计算所需的最短时间,写出简要计算过程。向量处理机,有独立的加法器和乘法器,加法器采用3段流水线,乘法器采用4段流水线,每段的延迟时间均为一个周期,采用
山梨醇琼脂
伯氏疏螺旋体的传播媒介普氏立克次体的传播媒介
当患者的动脉血氧分压低于多少千帕(kPa)时需给予吸氧
职能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包括()。
作家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2017年取得的收入如下:(1)2月将其摄影作品出版获得稿酬5000元,7月份该摄影作品再版获得稿酬3000元。(2)3月出版短篇小说,取得稿酬7000元,8月取得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2500元。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m2以下的住宅项目和()万m2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KismetisdifferentfromtraditionalrobotsbecauseWhatisthewriter’sattitudetorobotsinthefuture?
Whatisthenewsitemmainlyabout?
(1)In2006,ImadeacommitmenttograduallygiveallofmyBerkshireHathawaystocktophilanthropicfoundations.Icouldn’t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