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配。但是直到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则( )。
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配。但是直到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则( )。
admin
2015-07-08
27
问题
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配。但是直到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则( )。
选项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应当视为放弃继承,丙未表示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
B
解析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差别之一就是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权或者遗赠的方式不同。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接受继承既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但放弃继承只能明示,不能默示。被继承人死亡后,受遗赠人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故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只能明示,不能默示,但放弃接受遗赠,明示、默示均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L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地役权纠纷的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
某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贪污案时,拽证人王某了解情况。淡话结束时,侦查人员顺便问:“你自己有无问题需要说清楚?”王某一时语塞,侦查人员见状便于以政策教育,王某遂交代了自己受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本单位领导李某受贿的线索。经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侦破了李某受贿6
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自()之日起计算。
下列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有()。
望某为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望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望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正在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被单位开除,望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最终标准是()。
随机试题
某企业于2012年4月1日以950元购得面额为1000元的新发行债券,票面利率12%,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该企业若持有该债券至到期日,其到期收益率为()。
影响骨折愈合的最重要的因素是()
化疗病人静脉给药注意事项错误的是:
某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600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初,从当年2月份开始施工。合同规定:(1)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40%时,开始抵扣预付工程款,在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2)质量保证金按合
下列有关代位权行使不正确的是()。
在Word文档中,要创建表格可以()。
左边给定的是纸盒的立体图,下面哪一项是它的平面图?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以下问题美国为什么要求人民币升值?人民币升值能为美国带来什么好处呢?目前国内流行的理解是,汇率之争的实质是贸易问题,美国希望通过人民币升值来解决美国对中国的高额贸易逆差问题。根据美国的统计数据,中国已取代日本成为美国最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12年.黄山市全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641.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2%,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3481.0万人次,增长19.1%:接待入境旅游者160.3万人次,增长22.0%,在入境旅游者中,外国人92.8万人次,
在进行可用性测试时关注的问题应包括()。①安装过程是否困难②错误提示是否明确③GUI接口是否标准④登录是否方便⑤帮助文本是否上下文敏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