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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题)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题)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
admin
2015-06-17
37
问题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题)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32题)
选项
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
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
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
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银行可以拒付,因为银行与朱某属于有直接原因关系的票据权利人和票据债务人,属于无因性的例外。故银行拒付是合法的,并未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A项不当选。
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是因为票据本身的无效或瑕疵,而是银行与朱某之间,也就是某个特定持票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故属于票据抗辩之对人的抗辩。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没有涉及到票据独立性问题,B项错误,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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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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