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商贸公司就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向被告住所地的凌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承担未及时供货的违约责任。下列说法中,能成为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

admin2014-02-08  22

问题 天意商贸公司就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向被告住所地的凌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承担未及时供货的违约责任。下列说法中,能成为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

选项 A、天意商贸公司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B、天意商贸公司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C、天意商贸公司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争议未经过商会调解
D、天意商贸公司与万事通不锈钢制品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

答案D

解析 在掌握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时,应注意区分起诉证据与胜诉证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可见,要求起诉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而证据充足不是对起诉的要求,而是对胜诉的要求。因此,只要满足了起诉条件,法院就应予以受理。选项A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起诉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签订仲裁协议,则应当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协议约定事项的争议,因此,选项D的做法是正确的。C项说应经过商会调解,此说法无法律依据,故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选项B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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