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选项中,不需要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是哪一项?
下列选项中,不需要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是哪一项?
admin
2009-01-19
41
问题
下列选项中,不需要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是哪一项?
选项
A、检察官甲45岁,工作极为认真,业务能力强,但因积劳成疾,生病住院,医生说需要调养,长期不能工作
B、检察官乙年满35岁,业务能力突出,被上级选调出本院,到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于原所在检察院的检察官职务
C、检察官丙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被上级任命到本市公安局任职
D、检察官丁经严格考核作为中加刑事司法培训交流项目的成员,去加拿大学习1年
答案
8
解析
依照《检察官法》第14条:“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调出本检察院的;(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六)退休的;(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ABC项均应免除职务,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B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外资保险公司按照中国保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可以全部或部分依法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包括()。
支付令的内容应当包括:()
张、王、李、赵4人成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未对经营期限作出规定。后赵认为合伙企业效益不好,想自己另外开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因此希望退出合伙。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赵才可以合法退伙?()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83
农民姚某于2016年3月8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月8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额。关于此事,
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司考.2
以下选项中,哪些不构成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情形?()
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Themeetingistobeginat4:00p.m.,butasassistants,we’re______tobethereabitearlier.
苯二氮类药物的作用特点是
由于工程咨询单位内部制度不健全而导致的风险属于()。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完成后,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单位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分析了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拟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确定管理层次、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确定监理目标和制订监理工作流程等步
短期贷款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周转资金不足的临时需要。()
以下哪一项是纵向工作扩大化的内容?()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具体到教育实践中就是以()为本。
某山区某小学依山而建,一排土坯房教室呈丁字形紧挨山坎下,山坎因过度采伐,所剩树木不多,女教师耿某和她的一年级29名学生的教室正好在丁字头。春夏之交,阴雨绵绵,山上流下的水已变成小溪在教室边流淌,教室有点漏,连墙上都是湿漉漉的好像要渗出水似的。下午
MarawasgoingtostaywithherfriendFannyforthreedays.Aweekbeforehertrip,shecalledFannytotellherwhenthetrain
TheOxfordandCambridgeBoatRaceOxfordandCambridgearetheoldestandmostfamousuniversitiesinBritain,/andthere
最新回复
(
0
)